标题:1997年天津蔡家堡村“5·18”凶杀案侦破始末
内容:
1997年5月18日凌晨,天津汉沽区(后于2009年11月撤销)分局刑警队接到紧急报案,蔡家堡派出所民警发现蔡家堡村赵学华一家三口在家中遭遇残忍杀害。刑警队立即汇报并展开侦查,确定这是一起恶性杀人案件,但杀人动机尚未明朗。
侦查人员经过现场勘查,在院内提取了一节断裂的金属棒和一把“王麻子”牌餐具刀,推测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抢劫杀人案。案件迅速在区域内引起轰动,街头巷尾议论纷纷,群众的安全受到威胁。面对无辜的死者与凶手,警方被重重激怒,决定全力以赴侦破此案。
在侦查过程中,被害人的邻居提供关键信息,表明案发时听到被害人家有激烈的掷斗声和呼救声。调查显示,赵学华为人朴实,与邻居和睦,没有仇人,排除仇杀可能;其家庭经济状况一般,无图财动机。因此,警方初步判断是外来生人作案,且作案者应在两人以上。
现场遗留的断裂铁棒和“王麻子”餐具刀分析,案犯是有备而来,图谋财富并杀人可能性极大。专案组对现场进行了全面的勘查,确定了案件性质为抢劫杀人。
经过连续三天的侦查,警方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随后,侦查员在汉沽商厦发现与现场餐具刀规格、质地一致的“王麻子”牌餐具刀,并通过售货员回忆,两名外地人曾购买过该刀。同时,清真风味斋饭店老板提供线索,称有三位外地人在案发前曾留下联系电话及姓名郭元成,并可能住在附近的“文华旅社”。
经过调查,办案人员确认其中一名买刀人与“文华旅社”的三名住宿客人之一相符,而这三个人分别是徐建、徐清和另一人(姓名不详),他们声称是兄弟,来自河南省郸城县,来此打工。专案组立即对这三名嫌疑人进行侦查,并成功确认其中之一的王俊财为凶手之一。
随后,警方迅速赴河南省郸城县进行侦查,证实了王俊财的身份,并经过大范围摸排,查明了徐建(别名徐可润)的重大作案嫌疑。经过多日蹲守和追踪,另一名嫌疑人刘建超也被确认。
在控制徐良的过程中,6月23日,徐建试图了解天津的情况,徐良按照办案人员的指示,告知“宜方酒楼”很安全,并劝其过来避难。26日,徐建潜回“宜方酒楼”时被警方抓获。经过审讯,徐建交代了伙同王俊财、刘建超在汉沽“文华旅社”预谋抢劫,并杀害赵学华一家的犯罪事实。
随着徐建的落网,刘建超也在家中被抓获,至此,“5·18”特大抢劫杀人案告破。三名案犯最终被判处死刑,正义得到了伸张。